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如下。
1、白水县杜康卫生院院长王高锋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王高锋在任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主任期间,违规发放值班补助共计2500元整。2020年11月23日,王高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白水县林皋水库灌溉管理处副主任田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田伟在担任煤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池某所送礼金、礼品共计4万元、软中华香烟10条。2021年3月19日,田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及政务撤职(降为一级科员)处分。
3、白水县煤炭事务中心任技术服务室主任李自强违规使用缴纳罚款处理不合理支出问题。2018年9月份,李自强在未按照规定上交财务,也未出具收款凭证的情况下,私自将收缴的2万元处罚款项,用于监察大队车辆维修、加油及日常支出。2021年3月19日,李自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上述3起案例,涉及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缴纳罚款处理不合理支出等情形,都是容易发生的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漠、侥幸心理严重,其所作所为损害了亲清政商关系,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认真履职,防止发生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问题,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促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