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学习强国”优秀单位、学习标兵的决定》,县纪委监委被表彰为活跃度较高的单位,县委巡察办主任潘磊被表彰为积分靠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潘磊、史泽奇、高利军喜获学习标兵二等奖,刘永峰、梁海岗、闫刘伟喜获学习标兵优秀奖。



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宣传落实“学习强国”平台作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的有力抓手,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争创“党的创新理论先进单位”的具体举措,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八种本领”,提高“七种能力”的重要举措,积极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理论学习,不断掀起学习热潮。
县纪委监委建立了“周通报、月总结、年底考核、日督促”制度,学员们严格完成“每天30学分、每周200学分、每月800学分”的标准,对学习积分排名前十名的学员和室(部)组进行表扬,对学习积分不达标的学习进行点名通报,促使学员对照自身学习情况补差补弱,切实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作为提升干部作风能力的“蓄能器”。
我委将以此次表彰为鞭策,化荣誉为力量,对标找差距、赶超争先进,进一步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保持“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持续提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活跃学员参与度,继续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