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从严氛围,持续推进清廉白水建设。白水县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1、白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雷公管理所干部张继康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2022年10月28日上午11点40左右,张继康驾驶单位执法车辆在东风小学门口接孩子放学,上班期间公车私用,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1月4日,张继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白水县水产工作站站长潘中伟违规租用车辆的问题。潘中伟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备的情况下,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长期违规租用私人车辆,租金1.5万元,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23年4月17日,潘中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白水县人防办原主任杨东升违规发放人防战备值班费的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杨东升在任县人防办主任期间,在无相关文件为依据且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情况下,为工作人员违规发放人防战备值班费46200元,杨东升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21日,杨东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件涉及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违规租用车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情形,都是易发生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不注重小事小节,放松自我要求,律己不严、底线失守,最终导致违纪违法。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慎初慎微、自警自醒,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持之以恒抓好纠“四风”工作。
通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更大功夫,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违纪行为,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决不让“四风”反弹、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