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以政治监督督促责任落实,提高履职能力,增强执行效率,确保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白水县纪委监委对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督查,由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牵头,驻县发改局、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配合组成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检查小组,采取“蹲点式”“点穴式”等监督方式,对重点部门随机开展监督检查。不打招呼、直插基层、直插现场,对照整改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聚焦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不彻底,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推诿扯皮、工作空转、责任落实不力等方面的问题。
据悉,此次督查历时5个工作日,范围广、数量多,涉及全县七镇一办的多个行业领域,包括畜牧养殖场、煤炭销售点、制造业工厂、农产业加工厂、垃圾堆放点等。检查的41个问题中,2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0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不完善的,工作检查小组现场召开会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问题,由环保局发督办函,督促问题负责单位、企业加快整改力度,确保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白水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再监督”的职责定位,更加科学、精准和有效地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整治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省委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对落实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依纪依法查处和通报曝光,查处生态环保案件1件,处理党员干部1人,压紧压实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白水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