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如下。
1、杜康卫生院院长王高锋、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会计贾张燕违规入账报销问题。2017年5月,王高锋担任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副主任时,安排会计贾张燕将16000元的招待费虚列为办公费入账报销。2021年8月20日,王高锋、贾张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固镇龙山村党委书记焦百林违规使用公款问题。2015年至2017年,焦百林在担任西固镇龙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委书记期间,违规使用公款招待他人。2021年8月20日,焦百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林皋镇郭畔村副主任郭军鹏、监委会主任李志荣违规发放考评奖金问题。2018年,经两委会讨论同意,郭军鹏和李志荣分别为7名村干部违规发放观摩考评奖金,共计5000元。2021年8月28日,郭军鹏、李志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涉及违规使用公款问题、违规发放奖金、违规使用公款吃喝等情形,都是易发生的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真正形成,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漠、侥幸心理严重,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戒,对照查摆,自警自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铁规矩、硬杠杠,必须长期坚守,半步不能退,寸步不能让。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持之以恒抓好纠“四风”工作。各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紧盯享乐奢靡及各类隐形变异行为,紧盯岁末年初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问题严查快处、及时通报。